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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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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保險需備以下資料辦理

(1) 身份證字號
(2) 出生年月日
(3) 行車執照
(4) 保險到期日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不論新車辦理領牌或一般車輛於驗車、過戶時,監理單位均會要求車主先行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並出示有效的保險契約,即一般所稱之強制證。強制汽車責任險係承保被保險人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保險公司對請求權之人,依契約之約定給付保險金。事故受害者每一個人受傷醫療費用為新台幣20萬元,死亡保險金額為新台幣16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之保險金額則不設上限,受害人若因之而殘廢,則依殘廢等級給付保險金。

任意汽車保險:
由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對象為發生汽車交通事故時,由保險公司對受害人就傷亡部份予以給付,車主對於愛車在使用上,因車輛發生碰撞、擦撞、刮傷或遭偷竊或搶奪等而有損失發生時,此類損害可由被保險人(車主)自行決定是否另行向保險公司投保,而上述保障項目即稱之為任意汽車保險。
任意汽車保險種類大致可分為第三人責任險、車體損失險、竊盜損失險,其中第三人責任險包括體傷責任險及財損責任險兩項;而車體損失險亦因承保範圍之差異可再區分為車體損失險甲式、乙式、丙式及車體碰撞損失險等四種;以上三類主要任意險種,車主在投保時亦可再依車主個別需求,選擇投保附加險以擴大承保範圍,彌補因意外事故產生損害。

需備以下資料辦理:
(1) 身份證字號
(2) 出生年月日
(3) 行車執照
(4) 保險到期日
註:汽車保險因年齡、性別與有無肇事等因素,可先行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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