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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期儲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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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單存款開戶資格限制

1、定期存款開戶無資格限制,期限最短不得少於一個月,最長以一年為限;存款期間,按月單利計息,到期時提取存款本金;存款到期之前,存戶如需用款依歸定申請中途解約(應於七日以前通知)。 存單存款利率分為固定利率及機動利率,存戶可自行決定利率之選擇。

2、定期儲蓄存款開戶限自然人或非營利法人,期限以一年為限;定期儲蓄存款依存提或領息方式不同可分為、整存整付以及存本取息儲蓄存款。 存單存款利率分為固定利率及機動利率,存戶可自行決定利率之選擇。

二、應準備之證件

1、 個人戶-本人攜帶身份證及印章。

2、公司戶-負責人本人攜帶身份證、縣市政府核准設立登記函及公司大小章。

三、存單續存

1、 定期存款逾期轉期續存或逾期轉存定期儲蓄存款,如預期一個月內可辦理續存手續,始可依原存單到期日續存,新存款利率以原存款轉存日牌告利率為準。

2、 定期儲蓄存款逾期轉期續存,如預期二個月內可辦理續存手續,始可依原存單到期日續存,新存款利率以原存款轉存日牌告利率為準。

四、自動轉期

凡持本會之定期存款、整存整付或存本本取息儲蓄存款到期時,存戶欲將存款自動展期續存者,可依規定辦理自動展期手續。

五、中途解約

依實際存款期間區開利率八折計算,存款未滿一個月者不予計息。(需本人持雙證件辦理)

六、存單掛失及印鑑掛失/更換

辦理掛失止付,再依程序申請更換印鑑、補發新存單,以確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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