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字級:
發布日期:2023-11-10

(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請協助宣導周知全國申報作業期程全國統一申報期間為113年1月2日起至2月2日止,新竹縣113年度補申報期為6月1日至6月30日止。

為便利農友參與旨揭計畫,各項措施申報作業全國統一於每年1月辦理,明(113)年申報期間為1月2日起至2月2日止,農友得擇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申報,土地包含多個鄉鎮者,應集中至同一鄉(鎮、市、區)辦理。並請宣導農友優先考量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包含公糧、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措施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已完成申報者,當年度不得要求變更申報鄉鎮;未同時申報2次者,得依申報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補申報期,補辦理1次起始日為6月1日以後之耕作措施,但不得補申報起始日為5月31日以前之耕作措施。


行動版選單開關
農資金中心 農漁行動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