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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核定修正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辦理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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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4-03-11

主旨:檢送農業部113年核定修正「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辦理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方案」1份,請貴所協助本案補助宣導,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農業部113年2月21日農林業字第1121702245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為輔導農民架設電牧器電圍網防治猴害,農業部自105年啟動「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辦理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示範計畫」,由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經費補助電牧器電圍網架設資材,以保障農民農作生產,兼顧自然保育,促進生產、生活及生態之「三生農業」均衡發展,農業部修正名稱為「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辦理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方案」。

三、上開方案經8年推展執行,為因應物價上漲及鼓勵農友以電牧器電圍網防治野生動物危害農作,自113年起調整補助內容,修正重點及配合事項如下(詳如修正方案核定本):

(一)參考營造業物價上漲指數將電牧器電圍網資材補助基準自279.5元/公尺提高為445元/公尺。

(二)新增架設費用補助、資材維修補助、自行架設電圍網者添購電牧器及電壓檢測器補助及其他防猴器材等補助。

(三)為防止農民申請補助架設電牧器電圍網後,擅自將電牧器拆除改以其他方式供電,致發生意外,申請文件新增若擅自改以其他方式為電圍網供電,補助機關免責之切結書。

四、本縣113年度申請及查核程序如下:

(一)即日起至 113年7月31日止, 農民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公所遞交申請書,經公所確認符合申請資格後,轉送本府審核。

(二)經本府審核通過者並收到本府同意函者,需於 113年8 月31日前辦理開工,未開工者本府得撤銷補助資格。

(三)農民應於113年10月31日前完工,並報請本府前往驗收, 確認電圍網及電牧器或其他防猴器材材質、型式及規格,符合「113 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辦理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方案」,並電圍網需經測試通電正常,做成紀錄以作為請款之依據。

五、本府前於113年2月2日及5日於五峰鄉及尖石鄉辦理電圍網宣導說明會,預計4月再辦理2場次現場宣導說明會,請有意願配合之公所或農會踴躍提出需求,並建議時間及場地。

六、本計畫預計補助各鄉鎮公所 1 萬元業務費,請各公所提送領據及納入預算證明,俾憑撥付經費,本經費可用於自然保育相關行政業務或自行辦理宣導說明會支出。

七、副本抄送本縣各級農會,如農民有防治猴害需求,請協助宣導農民逕洽在地公所或本府聯繫電圍網補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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