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本公司113年度獎學金活動簡章之作業期間及受理對象,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獎學金活動簡章業以本公司113年7月5日農金庫總業三字第1132551145號函及113年9月4日農金庫總業三字第1132551590號函公告周知各大學院校及農漁會(諒達)。
二、旨揭獎學金活動原收件截止日為113年9月15日,因故延長收件截止日並增加受理對象申請資格,茲修正該活動簡章內容如下:
(一)作業期間延長至9月30日。
(二)受理對象以112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身分認定之。
三、檢送修正後旨揭獎學金活動簡章(如附件)。
四、請各申請學生於截止日前以掛號方式寄至100011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10樓全國農業金庫業務發展部,並註明「申請113年度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