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字級:
發布日期:2025-03-24

主旨:「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五條附表四,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11日以衛授食字第114130000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旨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五條附表四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13日以衛授食字第1131303066號公告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二、旨揭發布令及附件,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

 

 


行動版選單開關
農資金中心 農漁行動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