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14年度新竹縣夏季東方美人茶(膨風茶)優良茶評鑑」報名辦法乙份,請貴單位轉知所轄茶農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4年度新竹縣夏季東方美人茶(膨風茶)優良茶評鑑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評鑑相關時程摘錄如下:
(一)報名時間:114年6月24日起至6月25日下午4時止。
(二)茶樣繳交:114年7月5日起至7月7日下午4時止。
(三)評鑑時間:114年7月15日起至7月19日。
(四)領回茶樣:114年8月11日起至8月13日。
三、為配合農業部農糧署推動優良茶競賽參賽者納入可追溯系統,參賽者報名時須具附溯源農糧產品QR-code、產地證明標章、產銷履歷證書或有機驗證證書之一始可參賽。
四、本府於108年度首度試辦茶葉品種標示,參賽者於繳茶時,應依所編明碼序號標示各點參賽茶樣之品種(單一品種如青心大冇、臺茶12號、臺茶17號等;或是拼配不同品種,可依比例多寡依序標示) 。參賽者標示之品種資訊將由主辦單位建置,並同步於包裝封籤QR-code 識別系統雲端揭露。「產品標示」即是產品的身份證,提供消費者完整購買資訊,有利於消費者選購與行銷。
五、邇來主辦單位於辦理繳茶或評審階段,偶有發現參賽者所繳茶樣與登記標示之品種有所不符。為落實參賽茶樣正確標示,本年度旨揭評鑑全面落實推動品種標示制度:
(一)凡於繳茶階段經查核品種不符者,退回參賽茶樣,請更正標示後再行辦理繳茶。
(二)評鑑時由評審人員協助標記品種別,並於開獎成績揭曉後比對明碼序號之茶樣品種別,若發現品種不符者,該點茶樣逕行判定為未入圍,並取消參賽資格,必要時送SGS進行茶葉DNA指紋鑑定技術確認茶樹品種(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及公佈參賽者姓名。
六、旨揭評鑑發還之得獎茶,請農友及茶葉經營者落實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規定標示(第5款: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第7款:有效日期)暨溯源農糧產品QR-code、茶葉產銷履歷或有機驗證等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