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14年輔導文旦廢園、轉作及品種更新作業規範」1份,請惠予輔導轄內有意願農民於本(114)年7月31日前申請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農業部農糧署114年6月17日農糧果字第1141121498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外銷市場不穩定、農業勞動力不足及氣候變遷影響生產環境等,本(114)年賡續輔導文旦廢園、轉作及品種更新措施,以調整產業結構及穩定產銷。
三、請轉知轄內農民,如有意申請廢園、轉作或品種更新者,請於114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請,並請貴會依作業規範於實地勘查是否符合廢園、轉作或品種更新條件後,彙整相關資料表件(表1、表2)後送本府,以利後續計畫研提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