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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第1學期本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獎勵就學金)申請表作業及申請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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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6-09-03

115學年度第1學期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開辦囉

申請期限:

115年9月16日至115年 10月15日止,逾期不受理。

申請資格: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本獎勵就學金

1.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

2.農會正會員之農民

■所得限制:學生之父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 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之所得額合計須 未達新臺幣120 萬元。

■學生資格:申請人之子女或孫子女為就讀國內 高中職或大學、四技、二技、五專、 二專等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 生。

■申請人為祖父母:祖父母應與該學生設於同一戶籍6個月 以上。

■學生資格:申請人之子女或孫子女為就讀國內 高中職或大學、四技、二技、五專、 二專等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 生。 例如:114/9/1 (含)以前同戶籍,115/3/1 起即可申請。

■學生操行成績:學生前一學期 操行成績 乙 等或 70 分 以上;無操行成績等第或評定分數者, 以獎懲紀錄代替。

檢附文件

1.填寫申請表格,可線上申請或臨櫃紙本申請

線上申請系統網址: https://oasiscff.moa.gov.tw/

線上申請教學影片網址: https://reurl.cc/Xxqv0D

詳細資訊請見農業部網站:https://www.moa.gov.tw/ws.php?id=251534

2. 學生當學期已註冊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3. 學生前一學期操行成績證明文件。

4. 申請人、學生及學生父母之相關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或申請前1個月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以父母為申請人者,應檢附學生及學生父母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 名簿或申請前1個月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以祖父母為申請人者,應檢附申請人與該學生之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申 請前1個月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包括詳細記事);祖父母與學生父母不同戶者,應 另檢附學生父母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或申請前1個月戶籍資 料證明文件。)

5. 新埔鎮農會存摺影本乙份。

6. 申請人印章。

 

本會保險部洽詢☎️電話:03-5882002*113或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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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金中心 農漁行動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