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公告新竹縣新埔鎮為辦理高接梨穗112年1月下旬寒流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公告新竹縣新埔鎮為辦理高接梨穗112年1月下旬寒流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字級:
發布日期:2023-02-16

公告新竹縣新埔鎮為辦理高接梨穗112年1月下旬寒流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新埔鎮公所自112年2月17日起至3月1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 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新竹縣新埔鎮,救助項目為高接梨穗,救助額度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一)救助額度為標準,每公頃為6萬2,000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三、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假日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行動版選單開關
農資金中心 農漁行動達人